•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9:57:0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发表于 2025-08-26 18:15:46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全国总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四川汇辰昕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辰昕”)拟与浙江同源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源康”)签署《关于同源康“TY-9591”产品的 全国总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总代理协议”),同源康同意将其“TY-9591”产 品的全国总代理权授权给汇辰昕,“TY-9591”产品的全国总代理的区域范围是: 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地区的市场。

交易金额:里程碑首付款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里程碑总金额及首
付款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关联关系:同源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兆曾担任董事的企
业。2025 年 3 月丁兆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第 15.1 条
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同源康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 2026 年 3 月终止。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总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不可抗
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汇辰昕拟与同源康签署《关于同源康“TY-9591”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协议》,同源康同意将其“TY-9591”产品的全国总代理权不可撤销排他性地授权给汇辰昕,里程碑首付款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TY-9591”产品是由同源康自主研发的可口服、不可逆的第三代 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临床上拟用于一线治疗 EGFR 敏感突变阳性(包括 19外显子缺失或 21 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以及治疗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 EGFR 敏感突变阳性 NSCLC患者。

同源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5 年 3 月丁
兆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同源康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 2026 年 3 月终止。本次签署总代理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且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1%,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豫生

3、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 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
A 座 14 层 1403-2 室

4、实缴资本:37083.5818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 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郑州泰基鸿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为 26.31%;长兴利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比例为 5.96%。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16 亿元,净资产
4.73 亿元,营业收入为 10.70 万元,净利润为-3.870 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源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5 年 3 月丁
兆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同源康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