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2 15:38:4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重庆
董秘也是人才,互动易上问了这么多问题,就回答一个篇利空的问题,

发表于 2025-12-18 16:18:24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请问贵司和医信数智(原北大医信)有什么业务往来?根据医信数智破产重组方案中的公布的相关信息,贵司有将近100多万元的债权不予认定是什么原因?根据重组方案,贵司损失将近200万元,请问有什么补救方式?
卫宁健康: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与北京医信数智(原北大医信)历史上存在业务合作,北京医信数智(原北大医信)向公司采购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尚欠有部分合同款项未支付给公司,公司系债权方。后北京医信数智(原北大医信)因资不抵债由相关主体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根据管理人发布的债权申报通知申报了债权合计约205万元,后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合计约90万元,后续将依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按比例进行偿付,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其余约115万元债权因合同主体问题将由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另行向相关主体申请支付,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具体请查阅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上公布的相关内容。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2-22 15:00:1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