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债权挂牌转让公告引发市场关注。
持牌支付机构重庆市公众通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公众通支付”)所欠哈尔滨银行(06138)重庆分行的4800万元本息债权,正以1965万元的底价公开出售,转让价仅覆盖本金部分。
1965万底价:多重担保失效后的无奈妥协
公众通支付的前身是重庆市公众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成立后于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获准在重庆范围内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2024年,其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并完成更名,核心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服务及城市公共事业综合缴费体系建设运营。
从债权本身来看,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曾为其设置双重保障:一是国港石油储油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应保险公司25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二是国港石油储油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金融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联合保证担保。
但多重担保最终未能守住风险防线,截至2025年12月4日评估基准日,相关质押登记已全部注销,担保效力形同虚设,债权回收彻底失去缓冲。
而早在2024年11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众通支付的破产审查案件。
这笔债权本金仅1965.3万元,累计欠息却高达2835.2万元,本息合计4800.5万元,欠息规模远超本金。
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担保措施失效的双重困境下,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选择以本金价格折价转让债权,本质上是对该笔资产回收无望的现实妥协。
“老赖”往事:从合谋欺诈到拒不执行
此次债权处置并非孤例,梳理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的经营轨迹不难发现,该行近年屡次深陷高风险信贷纠纷,从合谋欺诈民企到多起强制执行案件,暴露出其风控体系的漏洞。
时间回溯至2014年深秋,一场精心策划的“贷中贷”骗局悄然上演,重庆古多鑫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古多鑫”)成为无辜受害者。
彼时,朱武斌实际控制的重庆威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威斯宁”)在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的3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无力偿还的威斯宁通过该行信贷业务经理阎政介绍,从天泰公司借款2800万元,再自筹200万元还清了到期贷款,计划后续重新申请贷款偿还天泰公司借款。
然而,由于担保方拒绝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威斯宁的新贷款申请受阻。
为解决这一困境,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与威斯宁公司商议,以“缴纳2800万元承兑汇票保证金,可开具5600万元承兑汇票”为诱饵,将目标锁定在民间资本古多鑫。
威斯宁公司承诺给予丰厚利息回报,请求古多鑫代为缴纳保证金。
出于对银行机构的信任,古多鑫派员工与威斯宁公司财务人员及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的阎政在银行办公室沟通核实。
阎政向古多鑫公司出示了威斯宁公司的《信贷审批通知书》、贷款申请书等材料,确认了保证金用途的真实性,并明确表示“保证金可以来”,默许古多鑫将款项打入威斯宁在该行开设的账户。
2014年10月28日,古多鑫按约定转款2800万元,但这笔本应用于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款项,却在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相关员工的配合下,被迅速转给天泰公司,用于偿还威斯宁的前期借款。
由于担保缺失,威斯宁的5600万元承兑汇票贷款最终未能获批,古多鑫的2800万元本金难以追回。
此后数年,威斯宁公司仅归还利息80.7万元,古多鑫被迫走上长达八年的维权之路。
2015年5月,古多鑫向公安机关报案,阎政、朱武斌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取保候审。
2019年11月,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途径维权无果后,古多鑫转向民事诉讼。2021年1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与威斯宁共同赔偿古多鑫2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29日起计算,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之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扣除已支付的80.7万元利息。
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4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向古多鑫提供虚假过期信贷审批资料,隐瞒担保未落实、保证金账户未设立的事实,阎政的误导性陈述对古多鑫借款起到决定性作用,且协助威斯宁改变款项用途,其职务行为责任应由哈尔滨银行承担。
然而,终审判决生效后,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2022年6月,古多鑫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该行4000万元存款,并裁定划拨3790万元,但该行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最终,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钟雪峰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这起欺诈案并非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信贷纠纷的个例。2021年11月,广州农商银行(01551)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件,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标的金额2845万元。
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试图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被法院驳回,成为其另一笔被强制执行的债务。企查查信息显示,仅这两起案件,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的被执行总金额就达5645万元。
频繁出现的信贷纠纷,往往是银行内部治理稳定性与风控执行连续性的滞后反映。
从工商变更记录来看,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管理层的更迭显得颇为频繁:自2015年负责人由黎东变更为郭旭东后,2019年及2022年又先后经历了杨晓东与钟雪峰的交棒。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6月正值古多鑫公司案进入执行的关键博弈期,负责人选的再次调整,难免引发市场对于其管理逻辑衔接效率的关切。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顶层架构的频繁波动极易导致内部风控防线在传递中出现执行“时滞”或逻辑断层,这种治理层面的不确定性,或许正是该行近年来在信用风险防控上捉襟见肘的深层诱因。
在渝全量收编村镇银行
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作为哈尔滨银行辐射西南地区的核心据点之一,历经十余年布局,已下辖22家支行,截至2024年员工规模达333人,构建起覆盖重庆多地的规模化服务网络。
然而该行在其经营史上曾多次触及监管红线,从核心金融业务失范到非经营类罚单,多方位表明其内控存在的问题。
2015年9月30日,重庆银监局率先出手,以“违规发放贷款、贷款分类不准确、违规收费”三大违规事实,对其开出90万元罚单,直指信贷审批、风险管控与收费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的严重漏洞。
2018年成为该行的“罚单大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因该行违反反洗钱规定,对其处以135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加罚款6万元,合计罚没141万元。更奇葩的是,同年6月10日,该行还因旗下小型车超速行驶(即时速度132-144km/h,远超120km/h限速标准),被高速交警罚款200元,这一与金融业务无关的“奇葩罚单”,成为行业内少见的管理松散佐证。
2019年11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再出重拳,以“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由,对该行罚款45万元。
短短五年内,该行累计遭遇三次重大金融违规处罚,罚款总额高达270万元。
就在违规现象频发、市场口碑持续下滑的背景下,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与涪陵监管分局集中下发批复,同意哈尔滨银行收购其在重庆发起设立的三家村镇银行——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武隆融兴村镇银行,并将其整体改建为12家支行。
据悉,这三家村镇银行均成立于2010年至2012年,由哈尔滨银行参股发起设立。整合采用“吸收合并+改建支行”的模式,原村镇银行法人资格将正式注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由哈尔滨银行无缝承接。例如,原武隆融兴村镇银行将转型为哈尔滨银行武隆支行、龙城支行等六家分支机构。
这也是继2024年完成酉阳融兴村镇银行改制后,哈尔滨银行在重庆地区的又一次大规模整合行动。
从当前村镇银行改革化险的行业趋势来看,部分村镇银行因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在市场竞争中易面临经营压力,而“村改支”模式正是化解这类风险的主流路径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被收购的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此前曾在11月21日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其持有的重庆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颜*炳的不良债权,该债权本息合计2082.2万元,含清收费用共约2097万元,转让底价仅为934万元。
即便该债权设有保证和抵押担保,仍以折价方式转让,也从侧面印证了这类小型机构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债权回收压力。
结合此次“全面承接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的核心条款,哈尔滨银行的这一动作,更像是为三家村镇银行可能存在的经营压力提供风险兜底,通过纳入母行统一风控体系,缩窄区域风险敞口。
这种整合既符合监管推动中小银行“减量提质”的导向,也是主发起行落实风险处置责任的常见做法。看似是“网络扩容”的扩张动作,或许也是应对行业趋势与潜在压力的务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