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13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125)。
2025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 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李金桂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 东临时提案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提出临时提案时,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6,192,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上述提案人作为合计持 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出临时提案的资 格;上述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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