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鉴可行性分析:美的模式的核心适配性与差异化调整方向
(一)美的集团吸收合并美的电器核心逻辑(可借鉴核心)
美的案例的核心是“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业务协同”,通过发行股份交换上市公司股份,注销被合并方法人资格,实现非上市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核心亮点包括:1. 换股定价兼顾公允性与中小股东利益,设置高额溢价;2. 提供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保障投资者退出渠道;3. 存续公司承接全部资产负债,实现业务体系一体化;4. 简化管理架构,避免大规模组织调整,保障经营稳定性。
(二)超聚变与$荣科科技(SZ300290)$合并的适配性基础
1. 股权属性适配:两者同受豫信电子科技集团(省属国资)控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美的“集团-子公司”同一控制架构逻辑一致,可借鉴美的关联交易审议流程与国资审批规范;2. 战略目标适配:均为通过合并实现核心资产资本化、业务协同整合,美的整合家电全产业链,超聚变则聚焦算力产业整合,核心诉求相通;3. 监管框架适配:均需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核心法规,美的案例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具有直接参考价值。
(三)差异化调整必要性(需突破美的模式的关键维度)
1. 业务基础差异:美的电器是集团核心上市子公司,业务与集团协同性强;荣科科技原有医疗IT业务与超聚变算力业务差异大,需先置出非核心资产;2. 体量规模差异:美的集团与美的电器体量差距相对可控,超聚变估值远超荣科科技,需适配“小壳装大资产”的估值平衡与审核要求;3. 国资背景差异:超聚变与荣科科技均为省属国资控股,需额外满足河南省国资委专项审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特殊要求,美的案例中国资监管维度可简化参考。
二、超聚变吸收合并荣科科技方案设计(借鉴美的模式+适配优化)
(一)方案核心定位
以“换股吸收合并为核心,先置出后整合为路径,国资合规为底线,算力产业协同为目标”,通过吸收合并实现超聚变核心资产资本化,荣科科技转型为河南省算力产业核心上市平台,同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与国有资产安全。
(二)交易架构设计(借鉴美的换股吸收合并框架,新增资产置出环节)
采用“第一步:荣科科技置出非核心资产;第二步:超聚变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荣科科技”的两步走架构,具体如下:
资产置出阶段:荣科科技将原有医疗IT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协议转让方式置出给豫信电科旗下全资子公司(如河南信产数创基金),置出资产定价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确保公允性。目的是剥离与算力主业无关资产,保障存续公司业务纯粹性。
吸收合并阶段:超聚变作为合并方,向荣科科技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交换其持有的荣科科技股份。合并完成后,荣科科技法人资格注销,超聚变作为存续公司承继荣科科技全部剩余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合同权利义务,并承接荣科科技上市资格。
(三)关键定价与换股机制(直接借鉴美的公允定价逻辑)
定价基准与溢价设置:参考美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定价基准,确定荣科科技换股价格;同时借鉴美的68.71%高额溢价策略,结合荣科科技停牌前股价波动、行业平均估值及超聚变资产注入后的增值预期,设置不低于30%的换股溢价,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示例:若荣科科技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28.49元/股,换股价格可确定为37.04元/股(溢价30%)。
超聚变发行价格确定:参考美的“综合可比公司估值+流动性折扣”逻辑,超聚变作为非上市公司,发行价格由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其盈利能力、行业地位(算力龙头)、未来业绩承诺等因素评估确定,同时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价格的最低要求(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并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确认。
换股比例计算:按照“换股比例=荣科科技换股价格/超聚变发行价格”公式确定,保留四位小数。示例:若荣科科技换股价格37.04元/股,超聚变发行价格99元/股,则换股比例为0.3741:1,即1股荣科科技股份可换取0.3741股超聚变发行股份。若双方在换股前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换股价格及比例同步调整。
(四)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全面借鉴美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借鉴美的做法,由豫信电科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荣科科技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中投反对票且持续持股至实施日、完成申报程序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价格以换股价格为基础,参考市场同类案例设置合理折价(如33.33元/股,对应上述37.04元/股换股价格的90%),保障异议股东退出渠道。
业绩承诺与补偿:超聚变股东(豫信电科等)需对超聚变未来3年业绩作出承诺(如年均营收不低于50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0亿元),若未达标,按“股份补偿+现金补偿”组合方式向存续公司股东补偿,补偿计算方式参照美的案例及监管要求明确约定。
独立机构把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如华泰联合证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出具专项意见;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对交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确保中小股东话语权。
(五)审批流程设计(借鉴美的多维度审批逻辑,新增国资专项审批)
结合美的“公司内部审议+监管审批+债权人通知”流程,新增国资前置审批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内部审议:超聚变、荣科科技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合并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荣科科技需单独召开中小股东座谈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国资审批:向河南省国资委提交交易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获取《关于支持超聚变吸收合并荣科科技的专项批复》及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文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监管审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申请,获取核准文件;同时向深交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上市资格承接审核程序。
债权人保护:超聚变、荣科科技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合并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发布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六)合并后整合规划(借鉴美的“一个体系”整合逻辑)
借鉴美的“一个美的、一个体系、一个标准”整合目标,聚焦算力产业协同,实施“四统一”整合:
业务统一:存续公司聚焦算力基础设施、AI计算等核心业务,整合荣科科技原有IT服务能力与超聚变硬件研发、生态资源,打造“硬件+服务+生态”的完整算力产业链。
治理统一:沿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架构,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引入产业专家、独立董事实质参与决策;建立“扁平化”管理体系,简化管理层级,提升运营效率。
人员统一:对荣科科技原有员工进行分类安置,核心IT技术人员整合至存续公司相关业务板块,非核心人员随置出资产转移;超聚变核心管理团队入驻存续公司,实现管理团队平稳过渡。
品牌统一: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将存续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原聚变”(或类似名称),突出河南算力产业核心平台定位,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市场影响力。
三、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基于美的案例经验优化)
审批风险:提前与河南省国资委、证监会、深交所沟通方案细节,针对“小壳装大资产”“同一控制下合并”等关键要点准备专项说明材料,争取适用国资及资本市场简易审核机制,缩短审批周期。
估值风险: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多维度评估超聚变资产价值,参考国内算力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中科曙光、浪潮信息)验证估值合理性,避免估值过高或过低引发争议。
整合风险:成立由双方核心管理层组成的整合专项小组,制定详细整合时间表与责任分工;提前与员工、客户、供应商沟通,保障业务连续性与人员稳定性。
市场风险:分阶段、分批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方案进展、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通过投资者说明会、线上交流等方式解答市场疑问,引导市场理性预期。
四、方案实施步骤与时间规划
筹备阶段:组建专项工作团队,完成中介机构选聘;开展超聚变资产梳理与荣科科技置出资产审计评估;起草合并方案及相关法律文件。
审批阶段:完成双方内部审议;获取河南省国资委专项批复;向证监会提交申请并配合审核;履行债权人通知与公告程序。
实施阶段:确定最终换股比例与现金选择权价格;实施资产置出与换股交割;注销荣科科技法人资格;存续公司完成工商变更与上市简称变更。
整合阶段:完成业务、治理、人员、品牌全面整合;开展合并后首次年度审计与信息披露;兑现首期业绩承诺(若涉及)。
五、方案核心亮点总结
本方案深度借鉴美的集团换股吸收合并的核心逻辑,同时针对超聚变与荣科科技的国资背景、体量差异、业务属性进行三大适配优化:1. 新增资产置出环节,保障存续公司主业纯粹;2. 强化国资审批与保值增值要求,契合省属国企监管规范;3. 设计差异化估值与补偿机制,平衡中小股东与国有股东利益。方案实施后,可实现超聚变核心资产上市、荣科科技主业转型、河南算力产业整合三大目标,复制美的案例“业务协同+治理优化+资本增值”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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