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同意注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田股份”)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4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450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830,188.68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49,528.2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45,120,283.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39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90,234,360.12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0,787,686.45 元;于 2023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
金 739,446,673.67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420,185,486.80 元),其
中,2025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8,124,167.8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5,941,895.75 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 1,055,972.84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649,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为“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6,685.93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投资。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公司于 2025 年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公司新开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358486732002),用于“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新开立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361086727161),用于“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
东方证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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