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9月23日晚间,启迪环境(000826)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涉及原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金租”)与被告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保定善美”)、启迪环境及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判决书,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全部租金5928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原告请求的租金包括到期未付租金885万元和未到期租金5043万元。此外,被告还需支付因逾期支付租金产生的违约金和押金违约金,以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等。
原告华夏金租还被赋予对被告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0%保定善美股权行使质权的权利,可就该股权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在前述被告应支付的全部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2019年8月19日,华夏金租与保定善美、启迪环境共同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有形动产回租)》《租赁附表》《租赁物清单》等文件。根据合同约定,华夏金租作为出租人,保定善美作为承租人,启迪环境作为共同承租人,共同与华夏金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并且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登记。协议项下租赁物转让总价款为1亿元,各期支付的租金金额按照《租金计划表》予以履行。2019年8月20日,华夏金租基于协议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总价款1亿元,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向华夏金租出具《租赁物接受确认书》,确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附表》及其他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租赁物华夏金租公司均已交付,两公司确认并同意就租赁物履行协议约定的全部支付义务。租约履行期间,华夏金租公司与保定善美、启迪环境陆续签署合同编号为HXZL-HZ-2019136-002的《补充协议》、编号为HXZL-HZ-2019136-BC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为HXZL-HZ-2019136-BC02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金支付表》等,通过补充协议及实际调整的方式,对于各期履行的租金及租赁利率进行调整。租约履行期间,保定善美及启迪环境进行了部分租金支付。租约履行期间,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任一方及双方均负有同等的租约履行及款项支付义务,华夏金租有权要求任一方或双方同时履行。自2024年8月15日起,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按期支付租金义务,构成违约,华夏金租有权请求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支付全部租金59,284,337.25元及留购价款1元。租约履行期间,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存在多次逾期支付租金及逾期补足押金的情形,华夏金租有权请求保定善美与启迪环境支付因逾期支付租金及逾期补足押金而产生的违约金。后华夏金租诉至法院。
资料显示,启迪环境主要业务为固体废弃物BOT项目的建设、运营;污水及自来水BOT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公私合营模式(PPP)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销售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等产品以及提供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服务产业。
启迪环境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45亿元,同比下降2.92%;归母净利润亏损30.5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5.72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3.4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3亿元,同比增长3.85%。
启迪环境日前发布的2025年半年报显示,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2.31亿元,同比减少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23亿元,同比扩大13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2.31亿元,同比扩大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