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的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彭骞先生、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锐”)(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5年9月23日与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文发长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文发长江2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彭骞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文发长江2号转让其直接持有及通过武汉精至、武汉精锐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本公告中当前的股份比例均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22日的总股本279,745,052股为依据计算),转让价格为60.24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彭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1%,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文发长江2号持有公司股份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的受让方文发长江2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彭骞先生此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减少5.02%,加之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上述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合计使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5%。综上,彭骞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6.08%减少至20.91%。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彭骞先生、武汉精至、武汉精锐于2025年9月23日与文发长江2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彭骞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60.24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文发长江2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其中,彭骞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通过武汉精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通过武汉精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4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0.2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846,016,584.00元。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构成 占总股 让变动增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本比例 (股) 持股数量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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