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2 17:04:55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福建
稳了
发表于 2025-09-22 16:53:07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80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

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 nfo .co m.c n)上 的《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 :2024- 053 )、《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4- 057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
年 6 月 23 日 ,因 公 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4.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
价 3.39 元/股,最低成交价 3.30 元/股,成交总金额 1,936.69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

(二)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
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每月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三)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03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4.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11,30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 ,均 符 合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 健 ,本 次 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