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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01:47:4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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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00:56:04 发布于 云南

中信科集团董事长童国华主导的“掏空式”资产剥离行为,其动机可从多重维度解析,既包含央企体系内的结构性矛盾,也涉及个人利益驱动与监管套利空间的交织:

 

一、业绩考核压力下的短期利益导向

 

作为央企负责人,童国华面临国资委对集团营收、利润等硬性指标的考核压力。高鸿智联作为高鸿股份旗下车联网核心资产,2021年整合集团十年研发资源后,技术价值显著提升 。


但通过分两次收购(2022年4.2亿元+2023年1.89亿元),中信科集团以6.09亿元总价(评估值16.45亿元)将其纳入体系,不仅直接增厚集团资产规模,更通过“孵化-剥离-独占”闭环,将车联网业务估值从2021年的3.86亿元推升至2024年的50亿元 。


这种操作在短期内快速提升集团整体业绩,满足考核要求,为管理层带来晋升或奖励机会。

 

二、控制权集中与内部利益输送

 

中信科集团虽仅持有高鸿股份12.86%股权,却通过董事会席位控制(7席中占4席)、管理层垂直渗透(高鸿董事长付景林同时担任中信科集团高管)等手段实现绝对操控 。这种“一股独大”的治理结构,使得集团能够绕过中小股东表决,以“市场化交易”名义完成资产转移。


例如,2022年收购高鸿智联的交易仅经中信科提名董事表决即获通过,未履行独立董事审议程序 。


此外,集团通过虚假贸易闭环(2015-2023年虚增营收198亿元)、资金挪用(欺诈发行募资12.5亿元中71.4%被转移)等手段构建资金池,为收购提供低成本资金 ,形成“左手倒右手”的利益输送链条。

 

三、战略资源整合与行业卡位需求

 

车联网作为国家新基建重点领域,中信科集团将高鸿智联更名为“中信科智联”后,迅速承接国家级试点项目,设备出货量跃居全国第一 。


这种整合背后存在双重逻辑:

一是通过集中核心技术(如V2X通信模块专利)强化集团在智能交通领域的竞争力,为未来独立上市铺路;

二是规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高鸿股份因资产剥离后业务空心化触发退市,而中信科智联的估值却逆势增长,形成“退市出清、集团保全”的效果 。


童国华作为通信行业资深管理者,深知技术壁垒对央企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这种资源虹吸本质上是将上市公司作为“技术孵化器”,待成果成熟后转移至集团体系内独占。

 

四、个人利益与风险规避的权衡

 

尽管央企高管薪酬受国资委限制,但童国华仍可能通过隐性渠道获益:

 

1. 职业晋升驱动:

通过快速做大集团资产规模,为个人在央企体系内的职级提升积累政绩。其履历显示,从武汉邮科院院长到中信科集团董事长的晋升路径,与其主导的多次资产重组密切相关 。


2. 关联交易套利:

集团通过虚假贸易向关联方支付“服务费”超2000万元,部分资金可能通过复杂链条回流至管理层个人或其关联企业 。


3. 风险隔离设计:

高鸿股份退市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集团通过债转股、资产拍卖压缩债务规模,将10.93亿元逾期债务风险转移至上市公司体系外 。同时,集团为管理层购买5000万元管理责任险,试图通过保险机制规避个人法律责任 。

 

五、监管漏洞与合规成本的博弈

 

尽管国资委2024年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严禁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 ,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监管滞后性。


例如,中信科集团挪用高鸿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虽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履行法定程序”,但处罚对象仅为上市公司,集团层面未受实质追责 。


此外,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16.45亿元估值报告,未充分考虑行业可比公司(如东软睿驰估值超50亿元),涉嫌违反《资产评估法》,但目前未见对评估机构的处罚 。


这种“重上市公司、轻集团主体”的监管倾向,使得央企高管有动机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规避法律风险。

 

六、行业特性与市场环境的催化

 

通信行业技术迭代快、资金需求大,中信科集团需集中资源应对华为、中兴等竞争对手的挑战。


高鸿智联的车联网业务虽前景广阔,但短期难以盈利,而上市公司面临持续融资压力(2015-2023年累计融资超30亿元) 。通过资产剥离,集团既能将资源聚焦于高成长性业务,又能避免上市公司因业绩拖累影响整体信用评级。


此外,车联网作为政策支持的“新基建”领域,集团可通过承接国家级项目获取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

 

结语

 

这一案例暴露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深层矛盾:

形式上的市场化交易与实质上的行政主导并存,考核机制的短期性与技术创新的长期性冲突,以及监管穿透性不足导致的权力寻租空间。


未来需从三方面突破:

一是完善央企负责人考核体系,将长期价值创造纳入评价指标;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独立性,推行“双董会”制度或引入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央企集团与上市公司的风险隔离机制,对关联交易实施“穿透式”监管。唯有如此,才能打破“一股独大”的利益闭环,真正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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