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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21:06:48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北京
中创凌兴:原大股东,14.25给主力4%,现在发减持,配套定增通过拉升第一波套现持仓成本,明年装完资产再把剩下的码出清,处理的很漂亮,又帮胡总锁了控制权,又拿到了码,虽然不便宜,但肯定有的赚。注意,胡总控股的公司也注册在邢台
发表于 2025-09-15 20:27:06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8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6,285,848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22%)的股东
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709,8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了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邢台辉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其对资金需求
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9,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邢台辉昇智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合计持
股5%以上股东之一。

(二)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邢台辉昇持有公司股份16,285,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持有公司股份8,75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邢台辉昇与中创凌兴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两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035,84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6.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告涉及的减持股份来源为邢台辉昇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股份数量:邢台辉昇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9,8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5、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邢台辉昇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与履行情况

邢台辉昇目前没有需要遵守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邢台辉昇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邢台辉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邢台辉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邢台辉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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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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