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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23:31:0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苏
发表于 2025-09-12 16:06:06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 2024 年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应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将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应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全部股份,共计 3,728,955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15,849,275 股变更为 112,120,32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由 115,849,275 元变更为 112,120,32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出本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1:30;13:00-17:30
2、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申报登记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285 号

4、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512-63382102

6、电子邮箱:yq@xl-nm.com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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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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