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ST 东通 公告编号:2025-09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因涉
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
字 0142025025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永军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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