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年
来通过持续开展股份回购,并结合库存股注销的方式积极维护公司市值。自2021
年以来,已先后执行回购方案5次,因回购而支付的总金额合计2,879,334,594.17
元(含部分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数为94,921,428股。其中,20,182,340股已
完成注销,9,771,882股股本注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
方可实施。与此同时,公司自满足分红条件的年度开始,持续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自2020年以来,累计执行年度现金分红5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37,132,699.42
元。
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值,增强上市公司股东回报,公司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
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发展战
略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利润分配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董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分红计划。
(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四)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
(六)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量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此外,公司将积极结合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方式,进一步丰富落实股东回报的途径。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规划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未来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含股份回购)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公司实现累计净利润的30%。
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提高前述现金分红的比例。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
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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