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6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吴玉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吴玉花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
立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立 1 号”)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玉花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康立 1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1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玉花女士与康立 1 号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转让手续,
未发生实质转让。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吴玉花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触发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第 1 款相关约定,吴玉花女士通知康立 1 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协议转让。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相关承诺。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有水、吴玉花、郑凤兰、郑会杰、郑钟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立 1 号)》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2 吴玉花 23,015,800 5.32%
3 郑凤兰 23,692,000 5.47%
4 郑会杰 20,345,942 4.70%
5 郑钟洲 3,500,000 0.81%
合计 316,553,742 73.12%
注: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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