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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20:11:07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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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9:37:15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5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珠江股
份”)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形式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珠江实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珠实地产”)转让公司持有的广州中侨置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中侨”)债权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33,623,600.00 元。 珠江实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31.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实地产
系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李超佐、伍松涛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
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
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一、资产转让的原因

(一)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统一部署

珠江股份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珠江实业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2023 年 3 月,珠江股份完成上述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并将原合作项目处置纳入统一部署。

(二)主营业务转型的需要

珠江股份在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已从房地产开发变更为城市运营服务及文体运营服务,原持有的相关资产与重组后的以轻资产、运营服务为主的业务类型有一定的差别。为更好的聚焦主业,有必要处置持有非主营合作项目,进一步突出核心业务。

基于上述原因,珠江股份拟将持有的广州中侨债权资产进行转让。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珠实地产成立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答恒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104MAC7MUUR92,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 668 号蓝宝石大厦七楼,经营范围为: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珠实地产为珠江实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珠实地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561,952 万元、负
债总额为 3,620,103 万元;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649,990 万元、
营业收入为 732,9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40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珠实地产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498,965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566,625 万元;2025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607,816
万元、营业收入为 508,60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75 万元。
经公开查询,珠实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持有珠实地产 100%股份,公司与珠实地产属于珠江实业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珠实地产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除因业务需要与交易对方发生日常经营往来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广州中侨债权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12 月 31 日,珠江股份经审计的应收广州中侨的债权本金余额为 350,000,000.00元,坏账准备 16,376,407.33 元,账面价值为 3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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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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