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24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
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领益智造和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领益科技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支)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 略数控”)和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电子”)分别和 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
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和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 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 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三年止。
3、公司和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领益科技和交通银行签订的主 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 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资产负债率<70%的 1,500,000.00 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50,000.00
控股子公司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0,000.00
资产负债率≥70% 2,000,000.00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0,000.00
的控股子公司
合计 3,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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