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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异议原因:《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提及:“陕汽集团在与湘火
炬出资设立陕西重汽时,……,陕汽集团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由陕重
汽继受,但由于‘德隆系’危机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尚未完成资质的变更手续。陕汽集
团承诺配合上述资质依法变更事宜。下一步,陕汽集团将积极跟踪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的
变化,一旦政策允许,陕汽集团承诺在半年内完成重型汽车整车生产销售资质的转
移”,董事袁宏明先生对以上内容有异议。主要原因为:
1.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汽集团”)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
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次报送了相关说明,均未取得批示;
2.生产资质属于国家行政许可行为,除法定可转让的情形外均不可转让、出资,且生
产资质不属于上述例外可转让的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该承诺函自始无效。
针对董事袁宏明先生的上述理由,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一致认为:
袁宏明 董 事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陕汽集团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生产销售资质依法变更至陕西
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事宜的承诺披露内容准确无误。该等披露事项在
公司 2007 年 A 股上市文件中及其后相关定期报告(除近期定期报告审议时董事袁宏明
先生亦弃权外)及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至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均经全体
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审核,并签署确认同意书面意见。
根据 2002 年陕重汽注册成立时的合作背景及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
湘火炬”,已由公司吸收合并承继权利)与陕汽集团签订的《合资协议》《合资合同》
的约定,2007 年公司首次发行 A 股上市暨吸收合并原湘火炬时陕汽集团作出的承诺,
以及 2014 年陕汽集团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作出
的书面回复,陕汽集团自始认为其名下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由陕重汽
继受,且自始不可撤销地承诺依法在具备条件时将其名下重型汽车整车生产销售资质变
更至陕重汽,该等事实一直存续且陕汽集团一直负有合同承诺法律义务,陕汽集团承诺
自始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董事袁宏明先生对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相关承诺事项有异议,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袁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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