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46,946,851.4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72,622,828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14,743,932 股后的股本
数为 257,878,89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727,337.60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4.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8,699,793.72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33,427,131.32 元,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2.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 154,727,337.60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4.52%,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12.4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未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水平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理念,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而制定。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明确: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未来,公司将贯彻高质量稳健发展理念,持续落实现金分红的
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2、公司经营稳健、运行高效,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近年来,公司经营稳健,近三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 1.68 亿元、2.71 亿元、
2.86 亿元,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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