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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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 年半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以实施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502,158,185.1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披露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 不适用
2025 2025
CONTENTS
目 录
04 第一节 52 第六节
释义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06 第二节 56 第七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债券相关情况
18 第三节 6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报告
44 第四节 1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4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01第一节释义
2025 2025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方正证券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期后 指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集团间接控股本公司
平安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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