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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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梁衍锋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庚星股份,A
股证券代码:600753;
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中庚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梁衍锋,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夏建丰,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关联方中庚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汇)、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衍锋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完毕
的提示性公告、年审机构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称,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庚汇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告显示,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星庚)向福建集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集采)销售钢材,福建集采按销售合同约定应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前向福州星庚支付钢材货款 3,139.06 万元。因中庚汇
从福建集采拆出该笔款项,导致福建集采未能及时偿还公司的应收货款。2021 年 2 月,福州星庚向福建铁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润实业)预付钢材采购款 2,023.20 万元,因中庚集团从铁润实业拆出该笔款项,导致铁润实业未能按合同约定与福州星庚开展钢材采购业务。上述事项已形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事项导致中庚集团与中庚汇 2021 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
金发生额为 5,162.26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23.14%;2021 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 3,432.26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 15.38%。2022 年期末,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 0 元,资金占用利息余额为 304.86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截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控股股东已补缴资金占用利息,
占用资金及资金利息已全额偿还完毕。
(二)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不及时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约 1,388.46 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1,226.42 万元。公告同时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未经审计。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报及业绩预告更正
公告显示,2022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1,422.69 万元,实现扣非
后归母净利润为-152.16 万元。业绩预告更正原因系公司收回上年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利息,转回坏账准备,因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事项,相关转回金额确认为非经营性损益项目。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差异幅度为 112.41%,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年报披露时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
告披露不及时。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
第 2.1.5 条、第 5.1.4 条、第 5.1.5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衍锋未能维护公司独立性,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关联方中庚汇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了公司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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