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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0:45:4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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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9:27:07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5476%)的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一、乾德精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乾德精一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54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不涉及特定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乾德精一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1、2015 年 5 月,乾德精一承诺自完成收购公司 7,800 万股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16 年 1 月,乾德精一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
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2017 年 5 月 19 日,乾德精一作为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时的控股股东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保证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键桥通讯股份,并保证键桥通讯的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会因合伙企业自身原因发生变更。若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键桥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与保证不可变更及撤销”。

4、2021 年 6 月 29 日,乾德精一补充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承诺:“自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承诺期限届满之日(2022 年 8 月 29 日),本合伙企业保证
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乾德精一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综上,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乾德精一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乾德精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乾德精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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