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就本公司审议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做出以下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母公
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4,190,161,354.79 元。2025 年上半年,本行母公司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80,402,234.23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643,027,632.52 元。本行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94,624,167.35 元,扣除 2025 年上半年发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96,000,000.00 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98,624,167.35 元。本行 2025 年中期作如下利润分配: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要求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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