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以下称“原公告”),现对原公告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充更正说明如下:
一、补充情况
对原公告中“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之 1、转让协议 1:”中“三、支付安排的第 2 条、第 3 条”部分做了补充,具体补充披露如下:
1、“三、支付安排之第 2 条”
补充前:2、甲、乙、丙各方应在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质权人同意函》以及协议转让办理材料。乙方在提交完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合计人民币15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乙方已付 1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预付款。
补充后:2、甲、乙、丙各方应在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质权人同意函》以及协议转让办理材料。乙方在提交完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5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乙方已付 1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预付款。乙方的预付款可分笔支付。
2、“三、支付安排之第 3 条”
补充前:3、在取得深交所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300,000,000 元(大写:叁亿元整),本笔股份转让款可分笔支付。
补充后:3、在取得深交所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300,000,000 元(大写:叁亿元整),本笔股份转让款可分笔支付,但应首先支付至本条所述甲方指定的丙方名下银行账户 2,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275,000,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全部质押融资本息其余部分人民币 25,000,000 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银行账户 1。
二、更正情况
原公告中转让方之一苏醒先生的身份证号信息录入有误,更正如下:
更正前:苏醒,身份证号 1402731988********
更正后:苏醒,身份证号 1427231988********
除上述内容补充及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敬请查阅。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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