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9:54:42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西
这个应该是大利好
发表于 2025-08-26 19:26:41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氟化学”)和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衢州)”)均系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凯圣氟化学拟吸收合并中巨芯(衢州)。吸收合并完成后凯圣氟化学继续存续,中巨芯(衢州)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凯圣氟化学依法继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变更为“集成电路用湿法刻蚀及清洗液项目”)实施主体相应由中巨芯(衢州)变更为凯圣氟化学,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凯圣氟化学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巨芯(衢州)。吸收合并完成后凯圣氟化学继续存续,中巨芯(衢州)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凯圣氟化学依法继承,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集成电路用湿法刻蚀及清洗液项目”实施主体相应由中巨芯(衢州)变更为凯圣氟化学,该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明博

5、公司住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 8 号

6、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6 日

7、营业期限:2003 年 6 月 6 日至 2033 年 6 月 5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股权结构:中巨芯持有其 100%股权

10、凯圣氟化学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度(经审计)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961.03 128,301.78

负债总额 73,269.31 67,415.66

净资产 59,691.72 60,886.12

营业收入 74,559.39 41,126.39

净利润 5,676.71 1,128.99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程文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