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7-0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Kangh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I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6,000万股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2,000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6月29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现有全部45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康弘科技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尊洪、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
龚文贤、袁思旭、钟建军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III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不超过42,000万股。
公司现有全部45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康弘科技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尊洪、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
龚文贤、袁思旭、钟建军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
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
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未来的股利分配机制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策略,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力求保持自身的
发展与投资者收益相适应。公司充分考虑了股权融资市场环境、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公司章程(草案)》
中对股利分配机制做出了以下规定:
“公司实施下述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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