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18:08:18 股吧Android版 发布于 福建
赶紧吧!别弄完牛市都结束了
发表于 2025-08-19 16:24:31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2024 年 12 月 27 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 01 破申 147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
浙 01 破 206 号】,杭州中院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公司管理人。2025 年 1 月 13 日,杭州中院在全
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2024)浙 01 破 206 号《公告》,就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发出通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4-057),于 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事
项的进展公告》(编号为:临 2025-001 和临 2025-002)。

2025 年 4 月 9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 年 4 月 10 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编
号为:临 2025-005)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 2025-006)。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 01 破 206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5-032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编号为:
临 2025-014)。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确认的股本已全部转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21,791,7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11 股的比例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27,531,409 股(不足一股进位),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7,531,40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21,791,700 股增加至 1,049,323,109 股。

上述转增的全部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 4.18 元/股的价格用于抵偿公司的部分债务,如有剩余股票,将予以注销或处置变现并在支付必要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情况

管理人已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本转增登记手续,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已全部转入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公司将开展相关债权人股票账户信息收集工作,杭州中院将根据公司及管理人的申请将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股票另行划扣至相关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因后续需过户的债权人数量较多,该事项具体完成时间以司法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后的过户完成时间为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分配涉及的股东名称、证券账户、股票数量和证券类别最终以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的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将严格执行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