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 2025-046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 格地 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有效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
稳健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外汇结算及利率管理等实际需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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