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35,598.11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6.1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
分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母公司台华新材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不超过 618,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不超过 82,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上市公司母公司_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8.04%;嘉兴市创友投资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6.88%;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4.40%;施清岛先生持股比例为
6.49%;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24%
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527923XB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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