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5-07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立案。在诉讼过程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546,191.9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案涉案金额50,566,410.45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4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所在地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26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诉讼过程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长江医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546,191.9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4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原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江苏优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原告与被告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后,原告向被告发货并完成验收,目前被告逾期未付货款70万元。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0万元,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以7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LPR标准计算;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已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未判决。原告已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请求保全江苏优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名下7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原告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秦皇岛晟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易达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原告苏州晟成商标专用权,存在不正当竞争。诉讼请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在企业宣传推广中使用原告上述注册商标;两被告立即停止针对两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被告在四个海外贸易平台网站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两被告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6万元,其中律师费5万元,取证费、差旅费1万元;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该案已于2025年6月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25年7月18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2025年6月9日,原告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000万元。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原告湖北惠源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被告欠其货款向法院起诉,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7日立案,并于2025年4月7日判决如下: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030,260.84
元及资金占用费(以1,030,260.8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11月27日起计付至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626元,由被告负担14,078元,由原告负担548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该案涉及的2.51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4、原告宁夏铭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被告未向原告支付部分广告制作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广告制作费46412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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