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熊宏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 17,104,4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3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9.46%)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0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收到股东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发来的《关于拟减持中旗新材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海南羽明华 17,104,440 9.34% 9.46%
熊宏文 1,820,000 0.99% 1.01%
注 1:总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送的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下同。
注 2:海南羽明华与陈耀民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签署了《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此处持股数量未剔除拟协议转让数量。
海南羽明华、熊宏文先生与周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743,415 股,占总股本的 24.43%,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4.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本次减持系公司商业安排,以及为落实公司控股权稳定的整体安排,履行《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的相关约定。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海南羽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426,99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1,808,997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3,617,995 股)。
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即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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