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5,077.45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贵州仁怀茅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支行
(以下简称“原告”)向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的贷款抵押物,具体请见《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的公告》(2024-082)。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黔0382 民初 856 号)。
二、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1、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0,374,077.00 元,并以欠款
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9%计付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至还清借款的利息(含罚息);
2、被告一在前述借款本息范围内对被告提供存放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荣昌坝生产区 1 号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酒库坛区 1296.96 吨大曲酱香基酒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告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三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对前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 8,000.00 元。
5、案件受理费 391,813.00 元,由三被告负担。公告费 600.00 元,由被告三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确认了借款本金并计提了相应利息。由于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公司会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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