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苏州松
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隋爱民、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文秀、褚春波、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 12,065,449股补偿股份并注销,该部分股份完成回购注销后,上述业绩补偿义务人的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业绩补偿义务人左洪波、褚淑霞共计应补偿股份数为 390,706,608 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左洪波、褚淑霞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423,715 股,且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公司对于左洪波、褚淑霞业绩补偿股份的追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左洪波、褚淑霞因其他债务纠纷个人资产权利受限,业绩承诺补偿现金的追索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补偿方案
暨回购注销补偿股份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
公司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条款约定,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回购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实际回购进度,公司将分批次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公司将回购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隋爱民、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文秀、褚春波、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 12,065,449 股补偿股份并注销。本次回购补偿股份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288 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 A 区 2 栋 5 层
(2)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9:00-11:00、14:00-17:
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奥瑞德证券部
(4)电话:0451-51076628
(5)邮箱:zhengquan@aurora-sapphire.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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