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及拟进行新的股权转让暨控股
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或“转让方”)于 2025 年 7月 26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97,41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2%)转让给朱恩伟先生。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2024 年 9 月 9 日,控股股东江苏伟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68,19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7%)转让给朱恩伟先生;同日江苏伟伦与李启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29,2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转让给李启军先生。上述事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以及向第三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后续各方并未完成过户登记,目前各方已停止推进转让事项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协议》,由江苏伟伦与朱恩伟另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的通知:
江苏伟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97,41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2%)转让给朱恩伟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如上述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朱恩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29,072,7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5%,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变动方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朱恩伟 0 0.00 97,410,619 22.52 增加
江苏伟伦 125,735,743 29.07 28,325,124 6.55 减少
龚锦娣 2,276,542 0.53 2,276,542 0.53 不变
朱燕梅 1,060,510 0.25 1,060,510 0.25 不变
朱恩伟及其 129,072,795 29.85 129,072,795 29.85 不变
一致行动人合计
注:截止本公告日,朱恩伟先生持有 100%江苏伟伦股权,为江苏伟伦控股股东;朱恩伟先生母亲龚锦娣、妹妹朱燕梅为朱恩伟一致行动关系人。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1号
注册资本:8,69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66131172X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业务范围: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
营业期限:2007-04-27至无固定期限
朱恩伟持有江苏伟伦 100%股权,为江苏伟伦控股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朱恩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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