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案件第二次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71,328,842 股(对应发行价 22.76
元/股)、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款、违约金、律师费及仲裁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庭审结果尚未确定,故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仲裁裁决结果及其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事项中部分交易对方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争议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提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仲裁委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受理上
述仲裁申请(案号:(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 091262 号,以下简称
“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变更仲裁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仲裁委出具的《DC20233919 号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争议案开庭通知》后,本案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进行了第一次开
庭审理,但第一次开庭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近日,公司再次收到仲裁委出具的《DC20233919 号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争议案延期开庭通知》(以下简称“开庭通知”),本案定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目前,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庭审结果尚未确定,公司后续将等待仲裁委再次开庭的通知。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庭审结果尚未确定,故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仲裁裁决结果及其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留意公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延期开庭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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