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6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5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6 亿元-10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
份报告书》(2024-050)。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5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0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
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
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7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此次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59,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4、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833,100 股,成交总金额为11,014,78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 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公司股价基本处于 1.6 元/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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