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7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粤泰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中 国 合计持有 234,229,162 9.24% 333,087,668 13.13% 2025 执行
长 城 股份 年7月 法院
资 产 其中:无 234,229,162 9.24% 234,229,162 9.24% 11 日 裁定
管 理 限售股份
股 份 有 0 0% 98,858,506 3.90%
有 限 限售股份
公司
2025 年 7 月 17 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 3”或“本
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发送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棕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98,858,506 股股票,经司法变卖失败后,法院裁定抵债给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以物抵债前,长城资产持有本公司 234,229,162 股,占比 9.24%。以物抵债
后,长城资产持有本公司 333,087,668 股,占比 13.13%。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公告编号:2025-019
内容
2025 年 7 月 16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收到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1 执恢 226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广州棕枫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所持粤泰股票 98,858,506 股(证券代码:400191;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总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名下。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法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均锋
实际控制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单位:元) 46,800,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1 号楼-4 至 22 层
住所/通讯地址
101 内 17-26 层,A705-707,A301-320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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