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76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8 日、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7 月 22 日)股票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及市场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07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
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07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2022 年 4 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
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公司提起 9 起诉讼。
公司一审败诉,2023 年 2 月就该 9 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
9 起诉讼二审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12 起案件,上述 12 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 9 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2024 年 08 月 0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变更诉讼
请求申请书》;同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08 月 12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同意原告(申请
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同时,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2025 年 01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就 2022 年常州 9 起
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截至 2025 年 02 月 12 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
民法院扣划 140,025,035.30 元,剩余 16,701,864.20 元尚未执行。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开庭询问的传票。
2025 年 04 月 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21 起案件的诉讼材料。该 21 起案件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仍在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04 月 17 日、2024 年 08 月 07 日、2024 年 08 月
15 日、2025 年 01 月 02 日、2025 年 01 月 14 日、2025 年 02 月 13 日、2025
年 04 月 02 日、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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