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90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3 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无需回拨),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20.65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80.25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600.9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悍高集团”股票 1,080.25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5 年 7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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