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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8:55:3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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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6:18:10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
整 为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39.80 元/ 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5-004)。

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7月14日,回购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均价为33.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115,268.2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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