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4.2条等有关规定,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064.17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
具体情况详见下文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目前进展情况
(万元)
1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 客户A 合同纠纷 12.30 双方已调解
责任公司
2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陈**、赵*、供应商A 合同纠纷 11.43 收到一审传票,尚未开庭
3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B、惠州*科技有限公司、刘** 合同纠纷 386.31 一审判决公司胜诉,被告不
服上诉
4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 客户B 合同纠纷 10.01 公司已撤诉
责任公司
5 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 客户C 合同纠纷 25.95 法院受理立案
责任公司
6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客户D、客户D的股东 合同纠纷 390.00 法院受理立案
7 供应商C分公司 刘*、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纠纷 10.57 一审暂未判决
8 客户E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合创电力 合同纠纷 192.12 收到仲裁通知书
工程有限公司
9 陈** 供应商C、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 合同纠纷 18.37 收到追加第二被申请人通知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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