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飞鹿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2、可转债赎回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8 日;
4、可转债赎回价格:100.5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3.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5、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 8 月 14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18 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8 月 6 日;
8、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5 日)可转债简称:Z 鹿转债;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飞鹿
转债”,将按照 100.5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飞鹿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很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大额投资损失,特别提醒“飞鹿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12、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飞鹿转债”将按
照 100.5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飞鹿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飞鹿转债”存在被质押或
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3、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飞鹿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813 元/股),已经触发“飞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飞
鹿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飞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飞鹿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飞鹿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17,7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70,000
张。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 号文同意,公司 17,7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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