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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先前收购了不少硬件方向的公司,现在引入芯片与网络协议这块,正好补齐物联网的重要一环,未来智能化工具云台作业协同系统,产品服务溢价更高。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大在芯片领域的投资并提高公司电动工具和智能工具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科技”)18.47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20.28万元),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公司拟收购海南微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微纳”)持有的微纳科技11.6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1.69万元),拟收购杭州紫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兴创投”)持有的微纳科技1.960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4万元),拟收购姚嘉持有的微纳科技4.878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4.59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微纳科技32.529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64.06万元),微纳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微纳科技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84.34万元),微纳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微纳科技于2024年分别营业收入146,396,454.22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估值水平,本次交易估值拟按照2024年营业收入的的1.88倍确定,即微纳科技100%股权对应27,500万元估值进行股权转让,对应海南微纳持有的微纳科技11.631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198.50万元,紫兴创投持有的微纳科技1.960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39万元,姚嘉持有的微纳科技4.878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341.50万元。
海南微纳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董事仇菲女士、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
思远先生,两位关联人不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无法控制海南微纳,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姚嘉
家庭住址:上海市宝山区
就职单位:微纳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询,姚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嘉是公司参股公司微纳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姚嘉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杭州紫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杭州紫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 A 座 308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9045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NRNE87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紫兴创投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 29.8507%
2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500 5.5279%
3 王林连 400 4.4223%
4 苏州一杰投资有限公司 300 3.3167%
5 袁伟 300 3.3167%
6 李莉 300 3.3167%
7 王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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