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间,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苏吴”,600200.SH)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事实上,近期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据IPO日报不完全统计,不考虑已经确认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如普利制药、锦州港等),截至7月13日,包括*ST苏吴在内,还有5家上市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连续4年财务造假
具体来看,今年2月26日,*ST苏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5月14日晚,该公司又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苏吴被认定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20年—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同时,*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但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截至2020年末至2023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的净资产的6.88%、74.20%、84.60%和96.09%。
此外,*ST苏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对*ST 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以及其他高管不同金额的罚款和警告。
由于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强退风险
除了*ST苏吴,*ST紫天(300280.SZ)、元道通信(301139.SZ)、*ST元成(603388.SH)、*ST广道(839680.BJ)也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其中,*ST紫天和*ST广道已经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ST紫天已经收到了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广道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8年至2023年,*ST广道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2.83亿元,2024年上半年虚增7164.61万元,虚增比例最高达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99.39%。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认定情况,*ST广道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而元道通信和*ST元成则是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目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元道通信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元成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也同步被立案。
24家锁定退市
IPO日报不完全统计发现,2025年以来,包括一家B股公司在内,已有20家公司完成退市。其中,六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六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三家公司为触及市值退市、两家公司为主动申请退市、两家公司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家公司则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

据IPO日报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3日,不考虑已经退市的公司,有4家上市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已经或者即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分别是*ST中程、*ST锦港、*ST恒立、*ST九有。
从退市原因来看,上述4家锁定退市的公司,两家是触及重大违法退市,两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
也就是说,2025年,已有24家公司锁定退市结局。
其中,六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三家公司为触及市值退市、两家公司为主动申请退市、四家公司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家公司则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八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
整体来看,交易类退市和财务类退市为主要退市原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也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