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2:08:0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苏
//@djeifnekxk :增个鸡腿!真是搅使棍!

发表于 2025-07-08 17:23:08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清先生、财务总监张锐先生、副总经理汪俊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清先生、财务总监张锐先生、副总经理汪俊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清先生、财务总监张锐先生、副总经理汪俊先生。
2、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

下限(万元) 额上限(万元)

顾清 董事长、总经理 600 800

汪俊 副总经理 100 100

张锐 财务总监 100 100

合计 800 1,000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及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清先生、财务总监张锐先生、副总经理汪俊先生因年度报告敏感期、节假日以及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上述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后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及个人资金安排,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股份的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所需的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