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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5 18:13:21

公告日期:2023-09-16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3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3]36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6
号),现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或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一至五层。

李月杰,男,1965 年 5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高磊,男,1965 年 1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总经理(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朱春城,男,1951 年 1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副董事长、董事、北
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昌平区。

王曙立,男,1965 年 2 月出生,瑞斯康达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住址:北京朝阳区。

邵万喜,男,1964 年 9 月出生,瑞斯康达副总经理,住址:北京市丰台区。
任建宏,男,1961 年 11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董事,住址:北京市
海淀区。

王剑铭,男,1964 年 10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董事,住址:北京市
海淀区。

冯雪松,男,1971 年 11 月出生,瑞斯康达创始股东、监事会主席,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瑞斯康达信息披露违法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瑞斯康达、邵万喜向我会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但未要求听证。其他当事人既未要求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瑞斯康达违法事实如下:

2018 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
增 2019 年营业收入 35,133.19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28,754.52 万元,虚增利润
总额 6,378.67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3.21%,虚增利润总
营业成本 22,787.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345.29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37.31%。

以上事实,有瑞斯康达相关年度报告,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情况说明,工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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