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9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35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5 年7 月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 年7 月 1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股票简称由“云内动力”变更为“ST 云动”;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90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由“云内动力”变更为“ST 云动”
3、股票代码:000903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7 月1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于2025 年7 月9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7 月10 日
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5 年7 月8 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2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的规定,公司本次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行政处罚告知书》载明事项高度重视,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公司管理层对涉及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时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认识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改进、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合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
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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