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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21:10:2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四川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的标准是什么?若真延迟或无法实施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或不认真履行公告承诺?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25-07-08 16:51:16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4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
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发展”)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根据自身的统筹安排,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海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发展《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根据自身的统
筹安排,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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