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5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7 月 7日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 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到会人数为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51,812,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51,812,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2021 年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或“2023 年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5.85 元/股调整为 35.415 元/股,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36 元/股调整为 40.075 元/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杰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及《2023 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5 名,上述激励对象中已离职 122 人(已合并各期重合人员及排除已披露的相关作废公告中已被取消资格的激励对象);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4,080 股。
因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本次 242 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经营单元层面、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 10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556 股;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6 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 831,012 股。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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