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7 10:43:0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西
恶意减持,估计回不了本了
发表于 2025-06-06 21:03:12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昆宸(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桥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宸(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9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昆桥资本与昆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昆桥资本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昆桥资本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昆桥资本与昆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桥资本与一致行动人昆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9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昆桥(深圳) 18,081,000 4.29%
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宸(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14,440 1.83%

合计 25,795,440 6.1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主体: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昆宸(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数量和比例:昆桥资本与昆宸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5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昆宸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7、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根据昆桥资本与昆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昆桥资本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